无形资产36忌
——无形资产失败案例分析与研究
第4忌 版权葬送无形资产
(转载无形资产网作者:蔡吉祥)
中国某公司将拥有数十项水稻技术准备向美国申请专利,经过专利律师的初步审查发现这些技术已经发表了50多篇论文,已经不具备专利的新颖性最后仅有1项技术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南方某农业大学用大量国家资金,研制出的20多项菌草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大多数在没有专利保护的情况下通过国际讨论会,无偿地“贡献”给20几个国家。 中国的“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技术为重大科技发明,外国大制药公司竞相出高价达数千万元购买,没想到却这项技术“毁”在了一篇论文上; 美国能源大王哈默曾看中“水稻之父”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技术,准备投巨资在全世界推广,当发现50项技术全部在文献中公开,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无法保护只好作罢。 发表论文虽然会拥有著作权这种知识产权,但却是葬送专利权(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要素的“另类知识产权”; 中国的科技人员对世界贡献最大,每年几万件国家级的科研成果,供全世界无偿使用,但无人赞赏我们。反被人耻笑为不懂无形资产。日本获得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在获奖之前不仅是一个发表论文的学者,更是拥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专利的专利权人。诺贝尔奖是多少科学家梦寐以求的荣誉,诺贝尔奖金的来源不是稿费,而是诺贝尔先生拥有的355项专利所创造的利润。一个好的专利所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超过十篇论文。如果诺贝尔先生当初有了技术设想,先去发表论文,会有今天的诺贝尔奖?世界上强国标准不应是论文的大国、无形资产的小国和无形资本的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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