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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申柱石 李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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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顾问服务内容

 
客户为本、团队服务
                         ――金道律师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在对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解答公司法律咨询
 
    公司在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公司可随时向我所咨询。对于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法律咨询,我所值班律师将24小时内予以口头解答;对于公司书面法律咨询,我所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于48小时内将书面答复以E-mail、传真或挂号信方式寄交咨询人,同时,欢迎公司工作人员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咨询,以便我所律师做出准确答复及留案备查。
 
    此外,我所一般指派律师每周至少一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与我所协商确定。
 
二、审查、起草公司内部标准合同文本及其他内部法律文书
 
    1、合同文本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一份条款齐备、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合同对违约方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公司在运营活动中,经常需要通过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形式来明确法律关系。我所将为公司把好合同关,以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纠纷,也因合同条款对我方有利而使公司避免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除了合同条款本身,我所还对合同有效成立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查,以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所谓内部标准合同文本及其他内部法律文书系指公司内部使用的不涉及具体业务和财产标的的合同、协议文本及其他内部法律文书。
 
    3、我所在接到公司授权人员签发的有关此项业务的传真后,于接到该合同、协议(按件计算)文本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或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我所律师如认为公司需提供与审查起草合同、协议有关的背景资料,应于接到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的次日书面提出所需资料目录,于公司提供资料齐备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或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三、参加公司业务谈判、起草、审核对外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1、由于律师受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往往能够从表面繁杂的现象中抽象出明确的法律关系,在谈判过程中往往冷静、克制,并且能够接触到问题的实质。所以,在谈判中律师以其独特地位,律师的发言往往对当事人能起到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受公司委托代公司进行谈判,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也是我所律师本工作的一个内容。在接到公司的这方面的工作需要时,本所律师将配合参与。
 
    2、所谓对外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系指贵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与客户签订的涉及财产标的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起草审核该类法律文书应由公司具体委托部门的负责人签发传真后,将背景资料及有关文件传真至我所。我所律师于收到公司提供的文件(按件计算)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需公司补充的其他背景资料及文件,于公司提供该些背景资料及文件齐备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正式法律文件文本或审核意见。遇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书面完成工作的时间。
 
四、代理公司处理纠纷
 
    当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发生纠纷时,我所律师经公司授权,可以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对方进行调解、协商(如:对欠款单位发送催收函)。当需要进行诉讼或仲裁时,我所律师经公司授权,可以作为公司代理人进行诉讼、仲裁。
本所专为公司配备了诉讼律师。本所律师代理过多次诉讼纠纷,案件讨论制度能够集思广益为公司的涉讼事务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法律培训
 
    我所拟对在本年度为公司举行较为集中的法律培训,公司可选择有关人员参加,我所将指派专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及其适用中的问题及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对授课内容加以调整,
 
六、进行普法教育
 
    在公司认为合适的时候,我所可选派律师随时对公司人员进行短时间的普法宣传,讲授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常用到的法律。
 
七、有关定期座谈
 
    公司有关人员及我所律师可于每季度或每半年定期进行座谈,相互交流对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新出现的问题、现象及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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